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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晚,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辅警李长往在巡逻过程中冒着生命危险,跳入水中,成功营救跳水轻生女孩。
7月13日22时30分许,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巡逻执勤时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世纪大桥至现代大桥中间有一少女跳河轻生。 接到指令后城区中队民辅警火速赶往现场,沿着河堤寻找轻生少女,在寻找至西滨路正对面河边时听见河道中间有呼救声,只见一个年轻女孩身体在河里上下浮沉,双手挣扎着把头露出水面,身体随着水流缓缓飘远,情况十分危急。
此时辅警李长往迅速脱掉自己的装备,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 “我会游泳,但救人也是第一次,说实话到水里以后我心里也很害怕,刚下到水里,前面就有一个坑,我直接掉进去了,但是我看见小妮就剩个头在水面露着了,在水里多待一秒钟都不安全,我也只想着赶快救人,就努力保持镇静,慢慢游到她身边,小妮当时害怕极了,浑身发抖,我到她身边以后抱着她,慢慢往岸边回。 ”李长往说。 快到岸边时,李长往已经快没有力气了,岸上的同事赶快上前帮忙,一起将女孩拉到岸上。
经了解,女孩李某某因家庭和感情原因,酒后与朋友在河边散步,散步过程中突发轻生念头,不断走向深水区域,幸亏其朋友及时报警求助,这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集美们
失去错的是为了和对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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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召公安在线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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