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财产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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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平分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可以由男女双方决定,如果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不需要公证。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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