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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黄河流域,可以看到许多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生态修复等为名的“挖湖造景”现象,各类生态公园、文化公园名目繁多。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徐雪红在提交此次全国两会的提案中提出,严控新建人造水景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整治人造水景观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
可能加剧地下水超采
徐雪红介绍,黄河是资源型缺水河流,年平均地表水量为535亿立方米。流域内人均水量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亩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六分之一,水资源供需矛盾异常尖锐复杂。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供需矛盾,国家实施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枯水年,保障基本生活、生产用水,确保黄河不断流;丰水年,用好水资源,在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专门分配河道外生态补水量,积极向乌梁素海、黄河三角洲湿地、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等生态脆弱区实施生态补水。各补水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连续丰水年,使部分省区对流域水资源形势产生误解,忽略了黄河水资源短缺,在连续丰水年后可能出现枯水年和连续枯水年的特点,盲目新建、扩建人工湿地、人工湖等水面景观,暴露出各地区在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水景观建设名录繁多、监管底数不清;逐年扩大水面面积、无序补水;挤占区域内农业用水,迫使农业抽取地下水灌溉,加剧地下水超采,带来生态风险等。
保障生态保护区用水
徐雪红在提案中建议:各地政府应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对于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区、湿地、湖泊、生态公园、文化公园、城市公园等确需保护的生态水面进一步梳理排查,进行评估,建立名录清单。组织界定新建人造水景观的时间、内容、边界,从功能定位、规模控制、土地利用、水源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提出废除、缩小规模或保留等意见,并限期整改,对保留项目要优先使用非常规水。
“各地政府应按照‘四水四定’原则,管好用好生态水,严格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要求,根据地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在确保生活、生产用水的同时,科学制定生态补水指导意见,确定不同来水条件下的优先补水顺序、补水量、补水水源等内容,保障核心生态保护区基本生态用水。”徐雪红还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立由相关部委组成的统筹协调机制,根据职责,从规划批复、用地审批、取用水审批等环节加强管理。
新民晚报记者 江跃中 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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